家少爷有个宠在心尖尖的金丝雀。
钱和房产大把大把地往外送,出席各种宴会也总能见到那位的身影,大少爷在她身边也都是眉眼极其温柔,宠溺极了。
要星星不给月亮的。
只是一点觉得奇怪,三年了,陆少爷也没说给人家一个名分,只在别墅里好生养着。
这让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糊涂了,这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喜欢,那为什么还不结婚?不喜欢,有必要这么宠吗?
唯有当初在包厢里见证了整个过程的几人和一些知内情的人清楚,陆城酩这哪里是喜欢我,只是把我当替身罢了。
对我好也只是把当初对林见鹿的歉疚,弥补到了我身上。
毕竟摸不着正主,在替身身上弥补几分,总不会让陆大少爷日日夜夜备受良心的煎熬。
现如今正主回来了,我这个金丝雀合该退场了才是。
可陆城酩愣是没说一句话出来,尽管他比其他人更早知道林见鹿回来的消息。
第二天,我照常约着圈子里的小姑娘们逛街吃茶,她们倒是性子好,不说我什么,也没提什么白月光回国的事。
只跟往常一样,聊聊天,说些圈子里的八卦事件。
不过不巧,逛街的时候竟跟陆城酩他们迎面撞上了。
看着眼前陆城酩和他身边的人,几个小姑娘顿时不做声了,面上有些不自然地拽了拽我的袖子。
想拉着我离开。
显然也是知道圈子里是怎么说我的。
我没露怯,只笑盈盈地看着陆城酩:“酩哥,出来逛街呀?”
三年的时间,足够我完全模仿出林见鹿的嗓音。
黏黏糊糊的话出口,陆城酩身边的人肉眼可见地变了脸色,甩下陆城酩环在她背后的手臂,愤愤离开了。
陆城酩有些生气地看了我一眼,转身追了出去。
我则依旧是笑眯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