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一经发出,我就收到了渣男李克的电话。
我们就又约了地方见面,还是那个咖啡厅。
他不依不饶地说:“晴晴,我们真的没可能了吗?”
我带着十分的厌恶:“把照片删掉,想必律师函你也已经收到了吧。
你侵犯了我的肖像权,你侵害了我的个人隐私,你再这么一意孤行的话,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念在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你删掉,以后消失,我既往不咎!”
如果不是这件事,我不会再去跟这个人再打交道。
他嗤地一声:“你别恐吓我,小爷可不是被你吓大的。
我们走着瞧。”
我们不欢而散,我不禁唏嘘,物是人非,早点结束早点放过彼此不好吗?
非要闹的这么难堪。
距离上次见到祝不凡又过去了好几天,徐女士巴不得我天天去约会才好,一个劲地往外赶我。
实在没办法,我答应了去祝不凡那边先做着,毕竟我也没有好的去处。
去上班的第一天,我才知道祝不凡是我的上司,而我的工作就是他的秘书,同一间办公室,端茶送水的那种。
我什么时候干过这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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