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林恒陈秀兰的现代都市小说《历久弥新全集小说推荐》,由网络作家“林恒”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都市小说《历久弥新》,是作者“林恒”独家出品的,主要人物有林恒陈秀兰,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小说简介如下:60岁的林恒意外回到了那个车马很慢,生活艰苦,但思想纯粹的80年代。重活一世,他没什么高远志向,只想弥补遗憾,带着老婆孩子过上幸福生活。而这一切,要从截胡一条大狼狗,拿上弓箭上山打猎开始说起。【年代文,日常、上山,打猎、种田、养殖、爱老婆,培养孩子,温馨,欢快,舒适】......
《历久弥新全集小说推荐》精彩片段
装满花瓣的山茶油罐头瓶在水里很快就沸水里缩小融化,色素和鲜花自带的天然香精全都融入了山茶油之中。
看到差不多了,林恒将罐子里的鲜花残渣捞出来,再次加入新的花瓣,反复数次之后,这半罐山茶油已经变成了深红色,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花香味道。
最后一次,林恒再次加入了大量的鲜花,然后将其静置在了旁边。
“吃午饭了。”看林恒弄的差不多了,林母开口说。
午饭是米饭,菜是酸豆角炒猪獾肉,一等一的下饭菜,林恒吃了两大碗。
吃完饭之后,他就又去弄自己的鲜花精油去了,将泡好的鲜花精油倒出一半,按照油脂和蜂蜡4:1.5的比例混合在一起,隔水加热。
加热过程中,蜂蜡就会和油脂融合在一起,变成比较粘稠的淡红色液体。
然后将液体承装在提前准备的竹筒之中,等待冷却,一款唇膏就算是制作完成了。
第一次做,林恒做的比较少,只有八只。
彩云看着八根拇指粗细的竹筒,好奇的问道:“这就做好了?”
“是的。”林恒点头。
“干嘛用的?”彩云又问。
“等做好了再说,现在还不能说。”林恒摇头,不能确定成没成功,还是不说的好。
说出来但是却失败了,那可太丢脸了。
“彩云,帮忙给我洗个头。”这时候秀兰出声喊道。
“好嘞。”彩云答应着往过走。
“我来吧。”林恒说。
“头发长,不好洗,你先看一次吧。”秀兰说。
“那好吧。”林恒也没强求,确实没怎么洗过。
这个年代可没有洗头膏那么方便的东西,洗头用的是洗米的水,加上捣碎的皂荚。
肥皂最便宜的都是七八毛一块,好的硫磺皂要一块五毛钱,对于农民来说这太贵了。
买一块肥皂都能买一件二手衣服了。
林恒家里也没有肥皂这东西,只有一些牙粉,早上刷牙用的,洗衣服干啥的用的都是皂荚。
林恒回想了一下,重生后强大的记忆力让他想起了上辈子刷视频里的古法肥皂制作方法。
这个年代交流不方便,电话都没有,大家对于自己看家的本事更是严防死守,生怕泄露了。
学个木匠活都得先当两年学徒,然后还要看师父心情才能教你。
哪儿像后世那样,网络上拍视频的把具体的步骤,配料比全都打出来了,你跟着学,一两次准能做成。
林恒做的唇膏就是自己记忆中得来的,他对古法视频很感兴趣,上辈子看了不少,自己还动手尝试过。
林恒想了想,决定下次打到猎物,把油脂留下来做肥皂,实验成功后可以把这门手艺交给秀兰让她做了拿去街上卖。
后期甚至可以开一个小型的手工作坊,赚点小钱还是没问题的。
后世的很多知识,在这个时代也都是强大的本钱。
等秀兰头发洗完,林恒察觉到自己的唇膏也凝固了,这说明他没有记错比例。
将竹子划开,八只三四厘米长的唇膏就做好了,没有后世螺旋的唇膏盒子,只能拿布包着用了。
“秀兰你试试!”
林恒先在手上试了试,感觉还可以,才拿过来给秀兰。
“这是抹嘴的?”秀兰眨了眨眼睛。
“是的,润唇的唇膏,我自己做的,你试试。”林恒咧嘴笑道。
秀兰明白了,林恒忙活了这么久原来是给自己忙活的,心里顿时暖烘烘的,这种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刚认识那会儿。
“来,我给你涂。”林恒看老婆发呆,干脆自己上手。
秀兰的小嘴唇肉嘟嘟的,唇形饱满,厚度适中,算是很标准自然的M唇,只是稍微有点干裂,导致看起来有点泛白,失去了光泽。
将唇膏涂抹上去之后,顿时变成了朱砂红色,带着蜂蜡和油脂的油润光滑。
这一提亮,她整个人看起来都漂亮了一大截,让林恒看着都有一些惊艳的感觉。
这还只是一个口红,要是老婆再画画眉,穿一件旗袍,林恒都不敢想象那该多漂亮啊。
绝对妥妥的东方古典美女。
“哇,真好看!”彩云都忍不住夸赞道。
然后又扭头看向二哥林恒,醋意浓浓的说:“原来二哥忙了这么久原来是给秀兰嫂嫂做唇膏了,可怜了给你带娃的妹妹都没有一支。”
“是啊,你娘我嘴也烂咧了,居然都不给一支。”林母也开起了玩笑,看到儿子对秀兰这么好她其实是非常开心的。
“林恒,你怎么学会做唇膏的啊?”大嫂刘娟羡慕的不行,秀兰本来就比她好看一些,这个唇膏一涂,顿时和新娘子似的。
“你这技术很厉害,做的唇膏都可以卖了。”大哥、林父、梁木匠也都是一副惊讶的样子。
这种东西他们只看一些有钱人家的女人用过,没想到林恒都能自己做出来。
“当然是书上学的,我在城里去图书馆看了好多古书,书上有写。”林恒笑着说,这不算是谎话,书上确实是有的。
“至于这唇膏,当然有你们几个的份了。”林恒笑着给了彩云、母亲、大嫂各一支,剩下的全都送给了秀兰。
秀兰被众人看的有些不好意思,拿着唇膏就进了屋,心里别提有多甜腻了。
彩云几人拿到之后也都立马上嘴试了试,从屋子里拿了一块镜子照了照,美的不行。
彩云本来就挺好看,皮肤白净,这唇膏一涂抹,顿时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只是身材和秀兰差了太多,还比不上。
农村美女俊男其实从来不少,只是相对而言不会打扮,才看会看起来土里土气的。
“太红了,你们年轻娃娃用起来倒是可以,我用起来不太合适。”林母看了看,又擦掉了。
她其实想涂的,但又怕被村里女人说闲话,毕竟年龄都这么大了。
“没事,改天我给妈你做一款没有颜色的。”林恒理解母亲的心理,连忙补充说。
忘了这一茬,确实是他的失误。
“真不可思议,林恒这东西都会做。”
大嫂刘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里越发觉得这家是不是分得太早了一点。
怎么没分家之前,林恒一副烂泥扶不上墙的样子,这开始分家了,怎么又是打猎又是做这做那的。
“什么事?”
林恒看着父亲。
“当然是盖房子的事情了,这件事已经和村委会说了,得到了同意。
我早上又找人看了日子,这两天会有风水先生来看房子朝向,正式动土是定在初八,也就是四天后。”
林父停顿了一下,继续道:“听说早上你选择了西边那块地?”
“是的。”林恒点头。
“你自己想好就行。”林父点了点头,又道:“正好你和你哥都在,现在商量房子怎么建造的问题。”
“怎么建造,建多大,现在都要看你们两个的,你们每个人大概都有四百平的土地可以盖房子。”林父说。
“爸,你等一下。”
林恒说了一句,就进睡房拿笔和纸开画,一个简单的平面图很快完成。
“这就是我建房子的图纸,按照这个建造就行了。”
林恒将图纸递给父亲,大哥哥三爹也都围过来观看。
“我不准备建多大,就一百平就够了,前后各留一个院子。
房子12米宽,8米进深,三室一厅,一厨一储物房。
二楼就就留三个卧室,一个储藏室就好了。”
林恒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想法,他准备稍后再把立面图画出来。
他要增加窗子的面积和数量,农村土房子采光太差了。
“不愧是上到了初中,这图画的很很漂亮,设计的不错,就是感觉面积有点小了。”
三爹林绪涛评价说,脸上带着认可。
“你想好就行。”林父也露出了些许惊讶,林恒这房子设计的确实不错。
现在农村盖房子,根本没有图纸可言,林恒随意的刻画,也显得很专业。
“不小了,我不喜欢太大的,两层绝对够一家人住了。”林恒说。
“林恒,你给我也画一个,前面和你这个差不多,后院给我再加两个侧房,储物啥的。”
大哥林岳笑着说。
“要不大哥你喜欢房子大的话,直接弄个四合院类型的呗。”
林恒想了想说道,他们这里流行的是不管大小都带个小院子。
“四合院类型是啥样的?”林岳不太了解。
“我给你画出来。你看看就知道了。”
林恒又弄了一张纸,给大哥画了四合院类型的房子。
“还是我说的那样吧,这太奇怪了,也不好建。”
林岳看了一眼,摇头道。
“那好。”林恒也没多说啥,画了个大哥要求的。
“嗯,这个就很好,就按照这个建。”大哥林岳满意的点头。
“谢谢了,老弟,家里有个文化人就是不一样。”林岳拍了拍林恒的肩膀,笑着又道。
“小事情。”林恒摆了摆手:“之后盖房子,我还要你帮忙呢。”
“放心吧,包在我身上。”林岳拍着胸口说了一句,拿着图纸出去和自己老婆报喜去了。
林父抱着孙女看图纸。
林恒则做起了自己的事情——做一根不错的竹鱼竿。
他前世看过竹子鱼竿的制作视频,准备自己模仿一个。
今天钓不到鱼,主要还是装备不行,不然不可能钓不到。
他决定先做一个两米长的小鱼竿试试手,拿柴刀砍了一个生长超过三年的竹子。
竹子他家不远就有,砍得这根拇指粗细,三米长,去掉特别细的那段尖捎,刚好两米左右。
小心削掉枝丫,不要伤害到主干,就算是完成了第一步。
现在还只能算是一个竹子,不能算是鱼竿。
接着,林恒又从灶房(厨房)弄了一下火炭过来。
将竹子弯的部位放在火炭上烤,烤软了掰直,放水里冷却一下,反复如此,直至调直。
“你这是在做鱼竿?”三爹林绪涛看着林恒的动作,围了过来。
“对啊,尝试自己做一个。”
林恒一边调试鱼竿一边说。
“我知道一个地方有紫竹,我回头弄来,你给我也做一个怎么样?”
三爹笑着说,很显然,他对钓鱼也挺感兴趣。
“紫竹?那太太好了,三爹你能给我挖一两株养吗?”
林恒露出惊讶之色,紫竹很稀少,能弄来做鱼竿那可太好了。
“没问题,等过几天我就给你挖来。”三爹嘿嘿一笑,拍着胸口说?
“那好。”
林恒点点头,继续调直,三爹在旁边帮忙。
吃饭之前,总算是弄好了,林恒将调直的鱼竿用木板夹起来放到院子里阴干定型。
“洗手吃饭了。”
这时候饭也好了,林母让彩云收拾桌子。
林恒出去上厕所的时候,发现外面的吵架居然还没结束,双方声音都哑了,还不愿意停下,这平时是积累了多大的仇恨呐。
“林恒!”
就在林恒转身准备回屋的时候,远处传来一声喊叫。
他转身一看,来人一共三个小伙子,和他年龄差不多,是他的狐朋狗友。
想来是这么多天没找他们,他们自己找上门了。
“你这几天在干嘛?怎么都不来找我们了?”为首的是赵湖,村长的儿子,穿着时髦。
他将头发染成了金色,留着这个时代很时髦的“浪人发型”,特点是长而稍卷,留着鬓角和胡子,会给人一种自由、浪漫与反叛的感觉。
剩下两个一个名为金海,一个名为刘胜,穿着都很朴素,其中刘胜是他的发小,两人从小就一起长大,关系不错。
后来他和自己一起被赵湖等人坑了,后半辈子也过得非常艰辛。
“是啊,你最近几天干嘛去了,昨天我还抓了条乌梢蛇,说叫你一起喝酒呢,结果过来没找到人。”刘胜笑着道。
“别说了,赶快出发,我们去镇上打牌喝酒,过两天下城里玩。”赵湖不耐烦的说道。
“是啊,赵哥请客,赶快收拾一下就走。”金海笑着道,相比于连电都没通的村里,镇上和城里对年轻人的吸引力都太大了。
这时候,听到动静的秀兰和彩云还有林母都出来了,秀兰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静静地看着林恒,一言不发。
“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林恒摇头道。
这话让赵湖眉头一皱:“有事?”
“是的,要赚钱养家呢,以后都不去了,你们去吧。”林恒笑着说道。
“搞什么鬼,种庄稼能赚几个钱?”赵湖有些生气了,“赶快走,我带你去城里赚大钱,不比你在这里种地赚的多?别白瞎了你的文化,我很需要你帮忙。”
赵湖只有小学文化,对林恒还是挺看重的。
“不去。”林恒摇头,他其实想过继续和赵湖混在一起,然后利用自己重生的优势狠狠的坑他一把,报上辈子的仇。
但是又不忍心和家人分离,最终还是决定放弃这么做,报仇的事情没有家人重要。
而且等有钱了,报个仇坑他一把也是简简单单的事情,没必要这么着急。
“没志气,你会后悔今天做的决定的。”赵湖看了林恒一眼,带着人转身就走。
他觉得林恒坚持不了半个月就会去找他的,年轻人不可能在这山沟沟里待得住。
金海和刘胜也是很惊讶的看了林恒一眼,刘胜忍不住走近了问道:“是出了什么事吗?”
“没有。”林恒摇头,看了这发小一眼,提醒道:“听我一句劝,还是脚踏实地比较好。”
“没事,反正我还没结婚,玩几年也没事。”刘胜不以为意的摆摆手,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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